各位导师及博、硕士学位申请人: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冬季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》及我院2024年冬季硕博学位论文工作安排,本次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于2024年9月26日返回至导师,请各位导师留意查收并请及时通知相关学生。
收到评阅结果后,请各学位申请人及时完成以下工作:
一、论文修改:根据评审意见及导师意见,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,完成答辩稿。各学位申请人务必认真修改,以免答辩不及格。
二、领取答辩稿封面:答辩稿要求装订学校统一封面。2024年9月30日或10月8-9日可于文科楼702室领取答辩论文封面(新版)4份,其中3份打印、1份备用,可由他人代领。
三、准备答辩:硕士学位答辩包括个人陈述(约15分钟)、答辩委员提问(15分钟)。个人陈述需使用PPT,语言为外语(英语专业为英文、日语专业为日文、俄语专业为俄文)。个人陈述时,研究问题、研究设计、研究结论几个部分重点介绍;理论背景、文献综述只需介绍纲要,研究数据等细节的东西无需赘述。今年冬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初定于2024年10月中下旬举行,答辩分组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:
答辩材料 | 份数 | 要求 | |
①答辩论文 | 3本 | 答辩稿须装订封面。封面题目先外文后中文、封面上分类号不需填写、封面密级为公开,封里、封底不需要签名。论文中附上个人及导师信息,将致谢部分补充完整。 | 10月9日(周三) 上午9-11点,下午3-4点提交至文科楼70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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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学位申请书 | 2份 | 按照附件中《学位申请书填写指南》填写 |
附:评审结果字母代表等级,具体如下:
(a和b指同意答辩,c指不同意答辩)
a.同意答辩。
b.同意答辩,需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。
c.不同意答辩。
特别说明:
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华师〔2020〕14号)对于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规定:
一、全部评阅人同意答辩的(两份评阅书等级均为a或b),申请人可以进行论文答辩。
二、如果有 1 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(其中一份评阅书结果等级为c),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,针对评阅人所提出的问题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,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,本次学位申请中止。
如申请人对评阅结果不服,可填写《论文评审结果申诉意见表》并于2024年9月27日(周五)下午3-4点提交至学院研工办(文科楼702室),经导师、指导组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同意,可申请原文加送一位专家。
申诉再送审如通过,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,答辩时须对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作出书面申辩说明,并提交答辩委员会讨论与审议。因重新送审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,其答辩事宜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。申诉再送审如不通过,则不能参与本次答辩,论文必须修改,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,本次学位申请中止。
三、如有2名或以上评阅人不同意答辩(两份评阅书结果等级均为3或4),则不能答辩。论文必须修改,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,本次学位申请中止。
1.2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指南(202407).docx